新式合作
命運共同體:
特別重視智慧財產權之公司,亦得以如次方式與本所建立策略聯盟或「命運共同體」:
- 依資本額大小,由本所衡量自身資力認股百、千或萬分之一或二以上股份,並將智權及/或法律服務委由本所處理。
- 公司內部完成撰稿,事務所外部送件:
- 由本所訓練公司研發工程師撰寫中或英文專利說明書,再由本所僅收送件費,完成各國申請行為;
- 訓練費用以公司股票支付,並簽契約限定長期持有。
- 本所參與公司內部研發,將研發成果轉成專利,並依付出程度,雙方議訂享有未來收益之若干百分比。
- 以上各方案之排列組合。
多元合作模式:
創新合作模式案例分享:本所致力於協助創新團隊的永續經營和市場能見度,因此已與創新企業有多元的合作模式,以下是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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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日期 |
對象及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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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30 | |
| 2023.05.17 | |
| 2023.05.29 | |
| 2023.05.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