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接受外國語專利申請案
作者:陳宇仰
日本接受外國語專利申請案
自 1995 年 7 月 1 日起,日本特許廳開始受理外國語專利申請案。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所使用的外國語僅限於英文,且實用新型申請案並沒有實施類似的系統。
從 1995 年 7 月 1 日起,日本特許廳開始接受英文專利說明書的專利申請案,但申請書仍應以日文準備,且該英文說明書之日文翻譯必需在提出申請後的二個月內附上。
英文專利申請案之官方費用為 35000 日元(一般日文案為 21000 日元)。
早期英國專利許可新程序
自 1995 年 7 月 3 日起,英國專利局將實施新的專利許可程序,允許在提出英國專利申請案後同時進行官方的檢索及審查,以加速許可的通過。預計在所有加快申請案的步驟施行後,一個專利可儘早的在提出申請後約 12 個月得到許可。
除提出 PCT 申請案的英國國家程序外,同時提出檢索及審查的要求會自動導致檢索及檢查的同時進行(可能只在提出申請的幾個月內)。當申請案為官方核駁時,自優先權日起兩年內可隨時提出答辯。若官方未核駁該申請案,審查委員將會延緩審查完成的時間直到該申請案早期公開後的三個月之後,以供第三廠商提出觀察結論並使檢索得以更新資料。
由於申請案的許可必需在該案公開後(通常是在優先權日的十八個月後)至少三個月始得通過,因此若需要在最早的時間內得到許可,就必需特別提出該案的提早早期公開的要求。
該程序對於需及早得到專利以行授權或是對檢舉第三廠商的侵害程序極有價值。及早得到英國專利對於在其他國家申請對應的專利也極有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