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 數十年的商標判例 仍讓擁有者處於危險中
99年11月號 道 法 法 訊 (223) |
DEEP & FAR |
|
|
意見 數十年的商標判例 仍讓擁有者處於危險中 |
陳郁晴 法務專員 .法國馬賽三大歐亞研究所碩士 |
|
|
||
|
但芭比(Barbie)案的判決留下了一些尚未釐清之事。儘管第九巡迴法院(9th Circuit)採用了羅傑斯驗證法(Rogers Test),而該驗證法被用來評價是否某文學著作的標題侵害了某商標。對於法院是否意圖要將驗證法使用於所有變成公眾詞彙一部分的商標是不確定的。該判決亦未描繪出商業性或非商業性言論間的清楚界線。 最近由洛杉磯法庭做成的判決跨過了那條總是模糊不清的界線,而這或許提供給那些試圖保護在藝術作品中使用他們的肖像的人些許的希望。 在一與金‧布朗(Jim Brown)案極為相似的案件--薩繆爾.科勒(Samuel Keller)--亞歷桑納州立大學和內部拉斯加大學足球隊的前先發四分衛,宣稱藝電(EA)未經過其同意而在一系列名為”美國大學橄欖球(NCAA Football)”的電動遊戲中使用其肖像。 該遊戲包括了與真實的大學橄欖球運動員相似的虛擬橄欖球運動員。科勒(Keller)宣稱藝電(EA)藉由在一系列遊戲中使用其肖像,包括相同的球衣背號和位置、相似的物理特徵(身高及體重)之一虛擬球員,且該球員也來自與他相同的家鄉。 科勒(Keller)亦以民事共謀和違反契約控訴全國大學生體育協會(NCAA),以民事共謀和不當得利控訴大學授權組織(Collegiate Licensing Company)。 法庭判決,基於加州宣傳法規之權利,儘管藝電(EA)引用包括轉化性使用和公益原則而受到第一增修條文的保護,但科勒(Keller)的訴訟仍是可被支持的。 該判決的必要條件在於”藝電(EA)在”美國大學橄欖球(NCAA Football)”中對原告的描述,並未足夠的轉化性…在該遊戲中,亞歷桑納州立大學的四分衛使用了許多原告的特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