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 數十年的商標判例仍讓擁有者處於危險中

道法同仁

    9909月號 道 法 法 訊 (221)

    DEEP & FAR

     

     

    意見

    數十年的商標判例仍讓擁有者處於危險中

     

     

    陳郁晴 法務專員

    .東吳大學法律學學士

    .法國馬賽三大歐亞研究所碩士

     

     

        芭比案

     

        羅傑斯驗證法也被應用在另一個知名的案子過,這次為芭比-美泰兒( Mattel)控告MCA唱片公司 (MCA recirds)

        2002年,因為丹麥團體水叮噹合唱團 (Aqua)的一首歌-“芭比女孩( Barbie Girl)”,使美泰兒( Mattel)因侵害商標權和稀釋了芭比的商標而控告MCA。在應用羅傑斯驗證法(Rogers Test)時,法庭判決雖然該首歌和名稱使用了美泰兒( Mattel)的商標,但此二種使用的目的乃在於試圖去描述根本的作品且提供給消費者一個有關於可以從這首歌的內容去期待什麼的訊息。

        艾力克斯‧柯辛斯基(Alex Kozinski)法官把芭比比做為沃荷(Warhol)的康寶湯罐(Campbell’s Soup)畫作,他說明到假如我們看到一幅名為康寶雞肉湯麵 (Campbell’s Chicken Noodle Soup)”的畫作,我們不太可能相信康寶公司已經進軍藝術市場了。同樣地,當我們聽到珍妮絲賈普林(Janis Joplin)低聲吟唱著喔,上帝,你不買一輛賓士給我嗎?’,我們也不會認為她和車商已經合作了。  

     

    物理的畫像

     

        在現行法律中不能保護品牌擁有者的第三件案子為詹姆士布朗(James “Jim” Brown)控告藝電股份有限公司(Electronic Arts, Inc.)(藝電運動(EA Sports)

        布朗(Brown)聲稱藝電的電子電動遊戲設計者違反了蘭哈姆法案(Lanham Act),因指稱該公司在勁爆美式足球(Madden NFL)”電動遊戲中使用了他的著名角色與畫像,卻未徵得其同意。

        布朗(Brown)是一個家喻戶曉的運動員,其主張藝電運動(EA Sports)改變了他的球衣背號和名字,但在一個球隊中使用了包括他的物理畫像與運動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