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之分割申請案
99年08月號 道 法 法 訊 (220)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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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之分割申請案 |
胡文和 專利工程師 .台北科技大學電子系學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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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審查中的專利申請案包含二或多個發明時,申請人可提出分割申請案來尋求每個發明的專利保護。分割申請案必須滿足形式上及實質上的規定。形式上的規定由主觀要件及分割申請案之時間限制所構成。主要的主觀要件為分割申請案之申請人必須與原申請案之申請人相同。時間要件取決於原申請案之申請日。下表提供了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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