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的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
99年08月號 道 法 法 訊 (220)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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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的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 |
尹懷哲
專利工程師 ‧中原大學心理學學士 ‧佛光大學政治研究學所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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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全球活動的擴張,提高了在許多國家獲得相同專利的需求。結果在全球的專利部門有顯著增加為了單一專利的重複檢索與專利申請審查。此外,在全球提出申請是惱人且昂貴的,特別是目前無前例的不景氣。 所謂「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是一種兩國專利部門間的雙邊協議。PPH協議意味著,當專利申請人在一專利部門(首次申請局;OFF)接獲至少一可允許的對應專利申請範圍,申請人可以要求在另一專利部門(二次申請局; OSF)加速處理一申請。這說明由於利用OFF的檢索與審查結果,得在更多資訊的水平上開始審查程序,OSF可以更快速處理專利申請。 因此,申請人可以比一般加速審查程序更容易地使用加速審查。換句話說,申請人需要提出對應申請專利範圍的聲明,相對於比對最相關的參考文獻,而詳細說明所主張的主題如何是可專利的(就像目前為了通常加速審查所需要的)。 需要注意OSF並不被強迫接受OFF的意見,且OSF為授與專利權單獨負責。換句話說,二次申請的專利局通常基於其「審查基準」而進行額外的檢索與審查。 由於日本特許廳(JPO)在2006年7月開始了與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間的PPH計畫,10個專利局已建立了總計12個PPH協議並接受總額約2400件對PPH處理的要求,且超過另外9個PPH協議於2009年2月即已被考慮。 JPO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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