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於草擬專利申請案時的細節
99年08月號 道 法 法 訊 (220)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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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於草擬專利申請案時的細節 |
蔡頌瑾
專利工程師 ‧交通大學生物科技系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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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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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述 此結果突顯了小心和徹底草擬專利的重要性。侵權者將會尋找專利說明書之教示中的缺陷,無論如何微小,而試圖爭論:缺陷相結合之後,使得說明書不充分。 以工程師時常必須考慮的因素--溫度補償為例,且其常常為低階技術人員所必須對付(例如藉由連續的測試並做出適當的補償)的一個因素。在這個案例中,該專利自己承認有一與溫度相關聯的功能,但卻表示這大體上可被忽略--倘若這些馬達處於近乎相同的溫度。對於該專利說明書來說,對此主體保持沉默會不會比較好呢?肯定地教示它將在被限定的情形下(當溫度皆相同)運轉是否充分呢? 或者,Floyd法官的意見只是附帶的 (obiter)?畢竟這些不充分的其中之一單獨來看是重大的,所以當然它們全部累積的結果是重大的。 如果被告對每一個可能的缺陷吹毛求疵以進行缺陷結合的抗辯,則吾人可能面對不充分之抗辯將變得冗長、復雜以及昂貴。 更糟的是關於“放棄說明替代配置也能運作”可能產生“傳統的”不充分之理由的見解。這些裝飾品通常係在最後一刻被發明人和專利代理人加入,某種程度上是為了支援廣範圍的申請專利範圍,其可能因Biogen不充分而遭遇對抗(可參考於http://www.jenkins.eu/pi-summer-2008/hurrah-for-product-claims.asp關於Biogen不充分的討論)的論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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