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商標- 少量的金額,大量的報酬(二)
99年06月號 道 法 法 訊 (218)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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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商標-少量的金額,大量的報酬(二) |
周威廷 專利工程師 ‧台灣大學農業工程學系 ‧成功大學醫學工程所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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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採用較大廣度的監視服務來包含州商標申請、美國商業名稱申請、以及網際網 路名稱使用。一旦發現潛在衝突標記,監視服務公司都提供email的警告。這些訊息能 被送到外聘的法律顧問或直接到品牌的所有者,以進行查看與評估。在美國目前可得用 於監視的電子系統允許查看該監視的人於可搜尋而安全的資料庫中作記錄、留存意見並 追蹤行動項目。 監視服務因此是防止未來爭議的工具。藉由監視新提出的申請案,商標所有者有機 會接觸潛在衝突標記的第三申請人並嘗試於問題上升到正式商標異議或訴訟層級之前 解決。監視服務公司所提供的可搜尋資料庫也依“補捉不同方的申請並得警示品牌所有 者如或不然將未偵測到的申請之趨勢”的方式而運作。 那麼,哪些商標公司應該監視?每一企業有至少一主要或自主品牌-其藉以最廣為 所知且若被侵害或失去將損失最多的名稱。若您公司的自主標記對您有價值,則其應該 被監視。 如果您公司擁有涵蓋其產品或服務的不同方面之多個品牌則如何?在這樣的例子中,創造您公司商標組合的多層式結構可以是組織您標記並決定監視那些個的非常有效方式。藉由識別每一商標的重要性並接著對其指定一層級,注意與資源聚焦於提供最大價值的商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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