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份法庭組織法、專利法 與其他法的修正

道法同仁

    9906月號 道 法 法 訊 (218)

    DEEP & FAR

     

     

    部份法庭組織法、專利法
    與其他法的修正

     

    張煜偉 專利工程師

    ‧中央大學電機學系

    ‧中央大學電機研究所碩士

     

     
    了使關於智慧財產的司法案件更可觀與更有效率,已實施以下改變:(1)在司法案
    件中被僱用的法庭偵查員的權力已被擴大與明確化;(2)對於專利權人等的權利行使
    的限制已被具體化;以及(3)營業秘密被授予更大的保護,而在關於智慧財產侵權的
    訴訟程序中證明侵權行為的程序已經簡化。實施這些修訂的措施規定在2004618
    日頒布的法律,且於200541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