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商標權擴大之影響/衝擊: 尺寸是重要的(二)

道法同仁

    9905月號 道 法 法 訊 (217)

    DEEP & FAR

     

     

    歐盟商標權擴大之影響/衝擊:
    尺寸是重要的()
     

     

    王紫潔 法務專員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l    羅馬尼亞及保加利亞於西元200711加入歐盟。

    l    現今歐盟有27個會員國及使用23種官方語言。

    l    克羅埃西亞共和國、土耳其及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為歐盟未來擴大之候選國;阿爾巴尼亞、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簡稱波赫)、蒙特內哥羅、及塞爾維亞(包括科索沃)等國,均是潛在之候選國家,但這些國家仍需符合歐盟之入會標準。

    l    所有早於歐盟擴大前已申請之歐盟商標,它們的法律效力將會自動地延伸至這些會員國,並從其加入歐盟日開始生效,這些「溯及既往」之權利被稱為「被擴大的歐盟商標」,且它們包括在馬德里協定下之歐盟商標之申請。然而在這些新成員國之保護,則係從相關加入歐盟日開始起算,而不是從這些被延伸的歐盟商標之申請日起算。

    l    被擴大的歐盟商標不得僅以新會員國家之歐盟入會許可為拒絕事由而予以核駁或使其無效。(像是描述性意義或是於羅馬尼亞或保加利亞較早獲得之權利)

    申請在20067120061231日間的延伸歐盟商標案,可能會被異議,但以這些先內國權利基於在羅馬尼亞及保加利亞境內善意取得較早內國家權利,而能提出其使用日早於這些延伸擴大的歐盟商標為限。一個早於歐盟擴大日但晚於歐盟商標申請的先內國權利是不足夠的。但這些較早內國權利的所有人,仍可以在其領土反對該歐盟商標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