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檔案編號: 00-CV-202854
99年04月號 道 法 法 訊 (216)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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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檔案編號: 00-CV-202854 |
胡文和 專利工程師 .台北科技大學電子系學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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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trisystem.com Inc.並不位於安大略內,亦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其已在安大略內從事相當的或連續且有系統的活動。 就我是否能在特別管轄權之概念下發現管轄權之基礎而論,我注意到上面所提的三個要素都不是由該案例之事實所建立。第一,Nutrisystem.com Inc.並未在安大略內做任何行為或完成任何交易。第二,安大略內沒有Nutrisystem.com Inc.的活動,因此該主張不可能由這些活動引起。第三,我覺得在該案例的情況中,法院根據一Babados公司的指示而對一賓夕法尼亞州公司行使管轄權是不合理的。最後,與安大略之唯一使人信服的關聯是Tucows作為該訴訟之被告的事實,但因為原告決定中止對Tucows的訴訟,故甚至該基礎此後已被去除。假如Tucows留在該訴訟中,可能會產生一個不同的結論,雖然我將會說Tucows似乎不是任何訴訟程序之必要當事人,因為似乎Tucows準備遵守最後決定該網域名稱之所有權之議題之任何法院命令的後果,而不管發出該法院命令之管轄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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