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專利程序的加速和簡化(二)

道法同仁

    9904月號 道 法 法 訊 (216)

    DEEP & FAR

     

     

     
    德國︰專利程序的加速和簡化()
     

     

    鍾國誠 專利工程師

    ‧台北工專工業工程學科

    ‧台灣大學應力研究學所碩士

    ‧台灣大學應力研究學所博士

     

     

    假定同樣要加速在聯邦最高法院之前的上訴程序,而意圖將目前超過四年的期間減半,到目前為止,通常,必須委任一專家於上訴程序中,這十分浪費時間。在改革生效之後,假定只有在例外情況中此是需要的。根據目前的程序法,在專利無效宣告程序中的一上訴中需要一完整新的審級,亦即,必須再次聽審包括初審事實的全部事件。從此以後,上訴程序將集中在檢查初審判決的法律錯誤,此在民事訴訟法中已證明為成功的一通路。專利擁有者、競爭者和公眾將因此更快速地確定關於是否正確地保護一已專利的發明。

    2. 員工發明程序的簡化

    同樣也將簡化關於佔所有發明大約80%的員工發明的程序,員工發明法律的目標是保證在雇用契約下將發明讓渡給雇主,且給予員工適當的補償。到目前為止,雇主和受雇的發明人必須交換數個受時限約束的宣誓。由於員工有時候在指定的四個月的期限內疏於主張目前仍需要一明確書面宣誓而由一員工報告的一發明,這些程式手續在公司的運作實務中已持續地導致錯誤。

    在未來,所謂的讓渡假定將可適用︰根據此假定,在已報告的四個月後,除非雇主更早發佈,員工的發明將自動讓渡給雇主。Zypries解釋無論如何,維護了已證實的利益平衡的原則︰雇主基本上擁有員工發明的權利,作為回報,員工擁有補償的權利。在處理那些發明中,由於可觀地減少官僚的努力,眾人期望員工將感謝此法律在員工發明的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