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專利異議制度的影響- 無效審判行使的頻率有多少?
99年04月號 道 法 法 訊 (216)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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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專利異議制度的影響-無效審判行使的頻率有多少? |
郭俊廷
專利工程師 ‧
台灣大學材料系 ‧
台灣大學材料學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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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的異議制度下,在異議人提交異議的訴狀後,日本專利局以及專利權所有人之間會有一個訴訟的程序在進行,因此,異議人的負擔並不會很大。此外,任何人都被允許提出異議,而且一個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可以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異議。在專利無效制度下,專利權所有人以及請求人之間要以口頭型式進行訴訟程序,因此,請求人的負擔相對較大。在現行的專利無效制度中,任何人基本上都可以提出告訴,但在口頭審理期間,要隱藏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之真實身分是很困難的,(就算這個當事人使用所謂的「稻草人」亦然)。因此,發現一個可能無效的專利之第三人可能躊躇是否要嘗試使該專利無效化。 在廢除異議制度前,每年大約有一千個專利因異議而被撤銷。自2004年起,由於異議制度的廢除,可能已經被異議所撤銷的專利將依舊存活著,因此,就算審查的品質已經被提昇,但可以被稱為不穩定的專利(換句話說,是可能存在有使其無效化的原因之專利)之數目正在增加。 在如此的情況下,下列事項必須要被記住: -由於一個專利被無效化的可能性可能比過去更高,因此一個專利所有權人在嘗試主張一個專利權時,會有更高的風險。 -由於一些被撤銷或被無效化的專利數量比過去要少,一個第三人在設計產品或進行商業行為之前,將會在確認專利方面具有更大的負擔。此外,第三人需要更小心的確認跟他們的商品或商業行為有關的專利之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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