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程式在英國的可專利性 是無盡的循環嗎?

周大鈞

周大鈞

資深專利工程師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所碩士班
    -元智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學士
    -仁寶電腦
    -詮華電子
    -悠克電子
    -銓敘電子
9902月號 道 法 法 訊 (214)

DEEP & FAR

 

 

電腦程式在英國的可專利性
是無盡的循環嗎?

 

周大鈞 專利工程師

‧元智大學電機學系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所肄

 

 

2007年,該英國智慧財產局拒絕Symbian關於一種操作一電腦以存取在動態聯結資料庫中資料的方法的申請。以該英國智慧財產局的聽證官員的觀點來看,該項發明相當於「除了一電腦軟體之外其他都沒有」,所以被排除於可專利性之外。但是,Symbian上訴申請的核駁至英國高等法院。該英國高等法院以該發明確實能解決存在電腦內的技術問題的最終結果為理由推翻了該英國智慧財產局的決定。該英國高等法院做出的結論為「問題是否該發明做出了一相關的技術貢獻之問題必須被問到」,並且該發明的技術貢獻為「機器被改善的可靠度」。

 

該英國智慧財產局上訴該Symbian申請的准許至該英國上訴法院,該英國上訴法院於2008108作出駁回該上訴的判決。在該判決中,該英國上訴法院做出的結論為「在此案件中支持局長結論將涉及背離所有歐洲專利局訴願委員會判決的英國法院判決」。在法院推論「一項技術的創新,無論是在電腦內部或外部通常將足以確保其可專利性」,此與歐洲專利局在Vicom(T0208/84)的判決及早期英國法院的判決一致,例如Marrill Lynch的申請與Gale的申請。

 

前瞻

建議申請人與他們的代表重新校閱那些曾經被該英國智慧財產局以一電腦程式的原因而被駁回的專利申請案,因為現在這些專利申請案可望遵循該上訴法院最近在Symbian的判決而具有可專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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