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

道法同仁

    9902月號 道 法 法 訊 (214)

    DEEP & FAR

     

     

    法國

     

    李翊群 法務專員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12月號

    數個結合兩朵玫瑰於名稱Lancôme旁邊之圖形商標的所有人化妝品公司Lancôme,對已經申請並使用一個由單一朵玫瑰組成以涵攝化妝品的商標之Compagnie Européenne des Parfums公司提起侵權訴訟。然而Lancôme已經於商業使用一個只結合單一朵玫瑰的標誌。

    地方普通法院法官Nancy判決,Lancôme結合兩朵玫瑰之註冊不能以未使用撤銷,因為同樣的「實質元素」已經實際上被使用。法院認為一個商標可以被使用於與其所以註冊者不同的形式,但以這樣的形式未實質上與註冊者不同為限。

    法院進一步認為玫瑰圖像對化妝品而言是有識別性的,因為其並非一個用以描述該等產品的必要符號。然而於原告主張侵權時,法院判決被告勝訴。依法國智慧財產權法第L. 713-3條,法院認為被告所使用之玫瑰所創造出的球型印象與原告的玫瑰不同,從而並未於公眾部分製造混淆之風險。

    III.F.5. 撤銷

    著名香水企業Caron1923年起擁有商標BAIN DE CHAMPAGNE(香檳浴),用以識別據稱是為一位喜歡泡香檳浴之美國億萬富翁所創造出的香水。

    即使時光荏苒,香檳起源地理名稱守護委員會對Caron的商標提起撤銷訴訟,宣稱該公司經由使用此著名且有聲望之酒的名稱將獲取不正利益。商標BAIN DE CHAMPAGNE遂被法院撤銷。

    V.A. 網域名稱

    網域名稱VICHY.COM之使用是對L’Oréal所有的商標VICHY之侵害。雖然此商標只註冊於國際分類35,其必享有賦予有名商標之保護。該網域名稱因而移轉給L’Oréal

    著名百貨公司Galeries Lafayettes S.A.對網域名稱GALERIESLAFAYETTES.COM提起侵權訴訟。既然商標GALERIES LAFAYETTES註冊於每一個類別且為著名商標及商業名稱,法院遂認為網域名稱GALERIESLAFAYETTES.COM之使用是對Galeries Lafayettes S.A.之註冊商標及公司名稱之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