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訴訟

胡文和

胡文和

專利一組主任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電子工程學系學士
    -捷泰電子有限公司
    -鴻福證券
9901月號 道 法 法 訊 (213)

DEEP & FAR

 

 

美國專利訴訟

 

胡文和 專利工程師

.台北科技大學電子系學士

 

 

無形財產之定義適切地說明了對此議題相當重要的問題。網域名稱缺乏實體存在。經由碰巧在多倫多執業的公司註冊該網域名稱之單一事實,無法在安大略給予該網域名稱一實體存在。一網域名稱仍然只是位於一特定電腦上之一特定網際網路網址之一獨特的識別符。該電腦可能位於世界上任何地方,且與該網域名稱之註冊地無關。事實是網際網路是一個沒有傳統地理邊界的實體。如Whitten J.Pro-C Ltd. v. Computer City Inc., [2000] O.J. No. 2823 (S.C.J.)1段中所述:

「網際網路,實際上是一網路之網狀系統,已創造了一種獨立於傳統地理的全新領土。經由我們的電腦而可被我們使用之此電子式互動之概念上的位置,通常被稱為Icyberspace’[省略註釋]。不像具有固定邊界的真實領土,網際網路以驚人的速度持續地成長。

當處理網際網路或網際空間時如何決定管轄權議題之問題,是最近才出現的問題,因此只有少數關於該議題的判例。確實,我並未從該議題之當事人處取得任何判例,鑑於似乎只有少數明確關於該議題之判例,這也許不是令人驚訝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