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訴訟改變的面貌(十二)
101年05月號 道 法 法 訊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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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 & F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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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訴訟改變的面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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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國誠 專利一組副主任 ‧台北工專工業工程學科 ‧台灣大學應力研究學所碩士 ‧台灣大學應力研究學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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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前的威脅 首先且最重要的,在任何潛在爭端發生之前,在基本上必須好好發展智慧財產訴訟策略。反應性地建立訴訟策略的公司已經是處於困境的,且將浪費過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於趕上先主動開始發展訴訟策略的敵手。目標是建立攻勢的訴訟策略,即一個考慮到公司商業模式、其策略目標、和與不同種類智慧財產爭端相關的風險的策略。 用於任何成功智慧財產訴訟策略的主要構成要素(最少)應該包含:(一)智慧財產策略和遵循方案;(二)訴訟就緒計劃;和(三)早期案件評估計劃。許多較大公司的最近趨勢是建立會聚方案,所述方案識別那些目前由公司所使用的最佳夥伴(外部法律顧問和賣方),且使用他們來執行全部或大多數的公司的法律工作。 智慧財產策略和遵循方案 現今,全部公司應該發展所設計的智慧財產策略和遵循方案,以維護和利用公司智慧財產資產以及最小化與第三方智慧財產相關的暴露風險和損失 適切的遵循方案將包含智慧財產稽核(這是公司智慧財產的全部或部分的系統性檢視)以及已經就位的目前智慧財產手續和程序的風險最佳缺口評估(如果有的話)。所述稽核也將幫助確定任何目前智慧財產策略和目標的強度;在遵循中特別弱點的區域、潛在的智慧財產違反;損失的收入流、和實施爭論點。有關如何發展和執行所述稽核的公司選擇將取決於所述公司的大小、公司智慧財產的寬度、員工智慧財產的知識、和公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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