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IDA 訪問紐西蘭(二)

道法同仁

    作者:吳冠明

    JEIDA 訪問紐西蘭(二)

    Baldwin, Son and Carey 事務所招待紐西蘭訪問者,先是一官方午餐歡迎會,之後是一代表紐西蘭電腦工業界的雞尾酒舞會。這個考察團體被引見至貿易部、法律部門和專利局的官員們。這個考察團和官員們討論紐西蘭法律所提供之智慧財產保護並解釋日本如何處理這方面事務。與會者建議紐西蘭延緩改革智慧財產法令係有利於紐西蘭在其它地方曾犯的錯誤。

    在紐西蘭法律之下目前所提供給電腦軟體的保護已有一概約輪廓。這也已被解釋,縱使紐西蘭的著作權法沒有特別明確的修正含括電腦軟體,但已經個案建立法律,現今之著作權法確實已包括軟體。其亦一般的同意目前的著作權法案包括半導體晶片圖,因在紐西蘭的著作權法案中沒有"可見性"的需求。於是,許多評論者認為單獨立法並非必需。電腦軟體的可專利性亦同樣被討論著。跟隨著合適的英國及澳大利亞判例,電腦軟體在紐西蘭也認為應予以專利。一個相關於電腦軟體的可專利性的專利局長決議則正在審理中。

    在訪問紐西蘭之後,考察團至雪梨參加 Biennial 電腦法律會議,Atuo Torii 先生並在此發表一篇名為"日本電腦法的發展"的文章。

    為本地顧客有興趣和日本電腦公司作一接觸者,這個考察團留下各種列舉 JEIDA 活動之各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