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請求權何時產生?

吳佩玲

吳佩玲

專利二組主任
    -國立台灣大學農藝學學士
    -國立台灣大學農藝學研究所作物生理組碩士
    -生物技術開發中心助理研究員
    -生物技術開發中心管理師
著作權請求權何時產生?
11012月號     (356)

DEEP & FAR

 

 

 
著作權請求權何時產生?                                   
                                  

 

吳佩玲 專利二組主任

.台灣大學農藝系學士

.台灣大學農藝所碩士

 

因為在所有權請求權已產生多年後侵害可能發生並且觸發新的時效期,一些原告試圖將所有權請求權表徵為侵害請求權,而被告則試圖反其道而行之。當然,著作權所有權是侵害請求權的必要要素。因此,在所有權也有爭議的侵害案件中,如果原告的所有權請求權已逾時效,則任何相關的侵害請求權也同樣是已逾時效的。換句話說,由所有權請求權的時效期間主宰。

如第二巡迴法院已聲明:如果…所有權請求權是受時間限制的,且所有權是決定性問題,則任何伴隨的侵害請求權都必然失敗。同樣的觀點,第六巡迴法院解釋:當時提出侵害以及所有權請求權時,只有在對應的所有權請求權也是及時的,侵害請求權才是及時的。採用第二及第六巡迴法院的意見的第九巡迴法院已認定非及時的所有權請求權至少在…當事方關係密切下,將禁止爭議的本質是所有權的著作權侵害的請求權。法院進一步指出,允許侵害請求權確立所有權(其中獨立的所有權請求權將受時間限制)將允許原告繞過所有權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並將允許聲稱是所有者、但在時間上不能正當提出所有權請求權的原告僅是將他們的請求權重新定義為侵害」且不受限制地進行

因此,爭議的本質是所有權還是侵害是被告在評估早期聲請實務時應注意的門檻問題。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