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智慧財產法提案更新(一)
作者:吳冠明
紐西蘭智慧財產法提案更新(一)
(1) 專利/設計/著作權/商標法改革
您將回憶以前新聞報導,貿易部會發佈 3 份改革文件,建議主要的智慧財產法案改革。
其所提之專利改革包括將專利期限延長至 20 年,而著作權法法案改革建議保護期間從 16 年縮減至 3 年。而如藉新式樣登記註冊,則較長的保護是可能的。
商標之改革建議一般是簡化登記及實施之程序,包括廢除雙登記簿制及擴大"商標"定義以包括聲音或味道。
(2) 平行輸入
相衝突者,乃一方面紐西蘭的進口商和零售商,他們想進口太陽底下之所有東西進入紐西蘭,其中電腦軟體、唱片和書籍為其主要例子;且另一方面來說,就在紐西蘭的此等產品,擁有獨佔配銷權之紐西蘭政黨則千方百計致使這個地區所期待之改革建議公開是一件非常困難的工作。
然而,對貿易部及公平委員會仍無懼"老虎頭上拍蒼蠅"進而發表議論文章。任何人皆難猜測現狀是否將繼續,即在著作權可用來防制平行輸入,或者將如澳洲般根據產品不同而放鬆產品平行輸入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