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故意侵權抗辯之法律見解(續)

道法同仁

    作者:陳思茵

    有關故意侵權抗辯之法律見解(續)

    在調查導致增加損害賠償的故意侵權中,審判法庭認為證據違反了法律基準,如於 Ryco. Inc. v. Ag-Boy Corp. 857 F.2d 1418, 1428, 8 USPQ 2d 1322, 1344 (Fed. Cir. 1988) 所載述。該基準如下:

    法庭必須注意,在所有的情況中,一位合理的人是否已慎重地認知法院將判決專利無效或不侵權。

    在檢閱證據時,審判法院認為 Johnson & Johnson 不具有相信專利無效或未實施的合理基礎。

    在支持審判法院調查之故意侵權事件中,法院同意審判法院用以否決故意侵權之增加損害的法律基準,並述明導致法院判決的原因。(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