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化妝治療法專利授與(三)

道法同仁

    作者:吳冠明

    人類化妝治療法專利授與(三)

    上訴法庭採用在紐西蘭人類疾病或疾病 治療之方法應拒予專利的觀點,在公聽程序 期間,相當的懷疑至少被 Robin Cooke 提 出,其為現在上訴法官法院院長,以嘗試通 過 Maeder 的檢驗,這間接和另一上訴法院的 法官一致,並未為其它法官所反對。

    無論如何,關於所有治療方法自從該判 決後,專利局即一致地執行"可售販產品檢驗" ,而不管是美容的、診斷的、外科的或是治 療的。被助理局長 Popplewell 所作的 Handelman 決定表達了一個小但戲劇性的改 變。因很多原因,開業者、紐西蘭公司、及 與紐西蘭貿易之公司對此相當感興趣。

    首先是紐西蘭與貿易伙伴已經不協調, 在英國、在歐洲專利局、在澳大利亞和美 國,各種除了疾病之外的人類治療法是可專利的。

    在國際協調專利法非常受到注目的時刻, GATT 協定中之 "TRIPS"條款帶來很 大的舒解,紐西蘭法律之此一反常現象仍將 是落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