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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4月號 道 法 法 訊 (240)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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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翊群 法務專員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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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3月號 在Artistic Upholstery Ltd. v. Art Forma (Furniture) Ltd.案,原告(公會的持續會員之一)代表它自己及公會的全部其他成員提起訴訟。這個作法是必要的,因為在英國法下,非法人組織不是法人,所以其無法以自己名義擁有財產或提起訴訟。王室法律顧問Lawrence Collins先生(職任代理高等法院法官),裁定公會的成員在營運展覽會的交易中可以被視為擁有商譽,因此可以透過代理人提起仿冒之訴來對抗使用「Long Point」名稱而威脅損害該商譽的第三人。法官因此准予禁制令,亦判決宣告該商標註冊無效。 在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v. Talksport Ltd.案,BBC在對抗對手廣播電台的仿冒之訴中敗訴,主張對造對歐洲冠軍盃的足球比賽的無線電廣播評論是「實況的」。 BBC擁有在英國之獨占無線電廣播權以實況轉播冠軍盃。Talksport的播音員描述他們正在播音室電視機裡觀看的比賽,並加上預錄的聲音效果以製造播音員實際上正在比賽現場的印象。BBC宣稱Talksport不正地聲稱它的新聞報導是由參與比賽的播音員轉播,以及它是實況轉播權的所有者。據稱,此造成對BBC商譽之廣告行銷以及其身為該等權利所有者之名聲之損害。Talksport承諾週期性地在它的實況轉播中插播一段聲明:「這是Talksport,不是BBC,並於在Talksport阿姆斯特丹播音室中我們的電視螢幕之非官方完整比賽實況報導之善意。」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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