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制度及專利法(22) 說明書(VI)
作者:蔡清福
專利制度及專利法(22) 說明書(VI)
四圖式之簡單說明:
按,說明書之目的僅在使熟習於該技藝之人士得能瞭解發明人所欲揭露,故乃有以錄影帶代替說明書之說。然因權利範圍之界定在在需文字之周全界定,故迄今文字或說明書仍無可替代。
說明書既以令熟習於本技藝之人士得能瞭解為已足,則法律自無硬性規定說明書內需有圖式之必要。蓋於某些情況下,尤以化學反應為然,根本無圖式之可言。然一般言之,圖式之出現常甚有助益於案情之迅速掌握。故吾人不必吝惜於圖式之製作,庶免煩人勞己。(待續)
積極經營兩年回顧與展望
孩提時代巴不得熱鬧新年之來臨,大人則每每浩歎時光之速逝。兩年來,本所遭受:
- 價格上之競爭:各事務所,為求攫奪市場,常出此絕招;
- 人力上之競爭:國人習於「見面三分情」及「禮多人不怪」,致「到府服務」之風盛行。本所常因企圖免除較不重要之旅途往返,致遭客戶冠以「氣焰高張」。事實上,本所之所求,僅在免卻「不必要」之交通勞頓,於真有其必要時,本所必先於他人;
- 包裝上之競爭:本所一向先實質後外表、重裡子而輕表面,致在講究速效之今日工商社會,無法速獲應有之注意。
雖如此,本所仍執著:
- 品質國內第一原則:因唯有如此,始足令本所與他所區別;
- 善用人力原則:本所願意以不惜血本之方式將所有案件當成重要案件,時刻以如何為申請人獲取最佳保護為念,透澈精研案件內容;至「不必要」之交通往返時間,則懇祈客戶許本所將之轉用於案件之研究上;
- 實事求是原則:本所堅信唯有本誠懇、踏實、犧牲、奉獻之從業精神,事務所始可大可久,人生在世方有意義可言。
厚承客戶施愛,本所現業已與工研院、國科會、中科院、中油、生技中心、倚天、大同、東元、慶眾、新光合纖、台聚、華(台)育、光男、濟生、台泥、嬌生、永光、致伸;新竹科學園區廠商如合泰、茂矽(華智)、宏瞻、星通、普生、偉詮、智邦、鴻友、虹光、眾智、全友、宏碁、聯華、華邦;及跨國公司微軟等知名基本客戶建立自初步至極深之合作關係。本所希望能夠為所有重視智慧財產權保障而與前述客戶無利益衝突之客戶服務,俾攜手共創我國家不輸於他國之美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