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技術移轉實務的財務考量(續)

道法同仁

    一個技術移轉實務的財務考量
    1013月號 道 法 法 訊 (239)

    DEEP & FAR

     

    一個技術移轉實務的財務考量()

    薛家鳳 專利工程師

          淡江大學機械系

                 紐約州立大學機械工程碩士

     

     

    為了做如此的分析,內部專利委員會經常從事於分析發明的揭露資料。這樣的委員會通常包含與相關市場以及最近創新同調的人。該委員會也可以尋找在技術移轉辦公室的專利組合的漏洞,決定哪些發明將是最佳發明,並且辨識出值得追求的發明。 委員會亦會評估所提出發明的商業衝擊而且典型地確認潛在的授權對象。在確定哪些發明是最有價值之後,就可以採取一些花費相當於所估價值的金錢的步驟。為容允許較長的評估期間,各式各樣的專利程序費用可被延展。例如,先提出美國臨時申請,然後提出PCT申請是一個運用的策略,而不是直接提出其價值並不能馬上決定的美國非臨時的發明申請。 申請PCT的路線也提供額外的時程以決定所需的國外案的範圍。

    在減少整體申請費用的另一有用的工具是執行可專利性檢索。可專利性檢索能用二種方式節省金錢。首先,它可以避免為了準備和申請不太可能獲得重大專利保護的發明所需的費用。其次,它可有助於專注在於那些很可能被認為具可專利性發明的專利申請方面。可專利性檢索也可能提供一些本領域中其他人在做什麼的資訊。某一些技術移轉辦公室嘗試透過利用學生和近期畢業生來準備關於各技術的備忘錄,並執行先前技術檢索以削減成本和增加效率。博士或技術專業人士能執行詳盡的檢索,因為他們瞭解該技術,但是檢索結果的評估通常需要一位老練的專利專家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