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智慧財產局啟用特殊的司法警察 小組以增加其對抗仿冒的努力

道法同仁

    韓國智慧財產局啟用特殊的司法警察小組以增加其對抗仿冒的努力
    1011月號 道 法 法 訊 (237)

    DEEP & FAR

     

     

    韓國智慧財產局啟用特殊的司法警察

    小組以增加其對抗仿冒的努力

    黃裕煦 專利師

          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系

          台灣大學微生物學研究所

     

     

    在韓國市場,仿冒產品的氾濫總是對國家品牌、出口經濟以及國外投資有負面的影響。因此,關於提高韓國智慧財產保護標準以和其他先進國家接軌的議題已行之有時,為的是提供給外國投資者一個更正向的智慧財產環境以及改善國家的形象。

     

    從前,韓國智慧財產局並沒有司法警察的權力,因此必須與當地政府合作,以調查和揭發商標侵權事件。此外,韓國智慧財產局無法行使對侵權者的嚴格控制,而只能實施行政措施,如警告通知書。對於韓國智慧財產局也很難及時地防止侵權。因此,為較有效率的搜索扣押以及逮捕的刑事程序,須和檢察署或警察合作來完成。

     

    另一方面,涉及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其他兩個行政機關已經有司法警察權限。自從1995年起,韓國海關關於進出口結關已有警察權限,且自從2008年起,文化體育觀光部對於著作權侵權也已經有此權限。

     

    20108月,關於司法警察小組的工作範圍及有資格人員的法律修正案已生效,而賦予韓國智慧財產局司法警察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