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歐巴馬簽署了美國發明法案 (America Invents Act),大修了專利制度 以刺激經濟成長,並發布幫助企業 創造工作之新措施
100年11月號 道 法 法 訊 (235)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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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歐巴馬簽署了美國發明法案 (America Invents Act),大修了專利制度 以刺激經濟成長,並發布幫助企業 創造工作之新措施 |
林
忠 專利二組副主任 ‧
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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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府,於 歐巴馬總統說:「我很樂意簽署這份美國發明法案。這極度被需要的改革將會加快專利過程,以使發明人和企業家可以盡快地將一個新發明轉變成新商機。今日,我也同時宣佈更多將會盡快幫助這些發明導入市場及創造工作的措施。在美國這裡,我們的創造力總是使我們與眾不同,而為了繼續使經濟成長,無論我們發現,我們需要鼓勵這種精神。」 美國發明法案隨著總統始終如一的領導及兩黨強力的支持而通過,其代表自1952年來,專利法案最具有意義的改革。他將給經歷嚴重延遲和沒必要的訴訟之美國企業及發明人幫助,讓他們專注在創新及創造工作機會。這些改革也是在就業與競爭力方面的總統顧問團的關鍵建議,其就專利改革已有強力之倡導,作為一個支持創造工作機會和強化美國在全球的競爭力之方法。 美國總統歐巴馬之簽署由下列人士陪同,商務部部長麗蓓嘉・布蘭克(Rebecca Blank)、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大衛・卡伯斯(David Kappos)、杜邦執行長及總統顧問委員的艾倫・考門(Ellen Kullman)及伊萊笠笠(Eli Liily)的執行長約翰・利取萊特(John Lechleiter),以及湯瑪士傑佛森科學與技術高中的學生、對法案通過起了相當作用的立法機關成員及從該改革得到利益的發明家及小企業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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