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之專利實務及審查
100年10月號 道 法 法 訊 (234)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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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之專利實務及審查 |
胡文和 專利一組主任 .台北科技大學電子系學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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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09年的日本專利局年報,在提出審查請求後,申請人平均要等28.5個月才會收到第一次審定書(例如專利核准決定或核駁理由通知書)。對於想要在日本更快速地取得專利權的申請人而言,這篇文章介紹了三個加速專利審查程序的有用制度。 1.加速審查制度 基於符合申請人需要的努力,日本專利局在2004年修訂了加速審查制度,且其已獲得充分的普及,在2008年時申請量已達8,863件。 (a)要件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要件其中之一: (1)國際申請案(日本申請案為一國際專利家族的一部分); (2)與實施有關的申請案(申請案所主張的發明已經實施或將於兩年內實施);或 (3)由中小企業(SMEs)、個人、大學等所提出的申請案(主要由日本申請人所使用)。 (b)由申請人所進行的先前技術檢索 日本專利局規定,申請人必須進行先前技術檢索,並提供所主張的發明與引證案之間的比較。 (1)國際申請案: 假如可引用來自外國專利局之檢索結果的話,申請人可省略先前技術檢索及比較。 (2)與實施有關的申請案: 申請人必須進行先前技術檢索,並提供比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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