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施行細則 及審查基準的新修正
100年10月號 道 法 法 訊 (234)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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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施行細則 及審查基準的新修正 |
朱珮柔
專利工程師 ‧
台灣大學農化系 ‧
台灣大學微生物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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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申請人請求再續因不可抗力而中止的案件程序,對於請求權利的恢復,申請人不應支付費用。 否則,申請人可一次支付數年的年費。 18. 過渡期的措施 i. 實施修訂專利法的過渡措施 任何於 ii. 實施修訂專利法施行細則的過渡措施 任何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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