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韓國智慧財產法庭審判的 趨勢及前景(續)

道法同仁

    最近韓國智慧財產法庭審判之趨勢及前景
    10009月號 道 法 法 訊 (233)

    DEEP & FAR

     

     

    最近韓國智慧財產法庭審判的

    趨勢及前景()

     

     

    黃裕煦 專利師

          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系

          台灣大學微生物學研究所

     

     

    另一方面,有關行政審判的第一次審理,應提交位於韓國智慧財產局 (KIPO) 的智慧財產審判庭 (IPT),然後,專利法院及最高法院分別具有第二次及第三次的管轄權。這些行政審判包含舉發註冊的智慧財產權、對於註冊權利的更正審判、權利範圍確認訴訟,以及提出一個被審查員最終核駁的申請案的訴願。因此,檢視最近經智慧財產審判庭審理之前的趨勢及前景可提供一個建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完整策略的更好指引。

     

    根據KIPO公布的統計,所有提交給IPT相關於專利、新型、設計和商標的所有訴訟狀態。提交訴訟的數目直到2008年逐漸增加,於2009年轉向減少趨勢。KIPO認為此減少歸因於長期的經濟衰退及隨後新申請案的減少。

     

    同時,處理訴訟期間直到2008年逐漸下降,而2009年比起2008年增加2.3個月。這似乎是因為有部分IPT致力於維持審理的適當品質,以及期間的減少係反映於統計數值中。

    此外,2009IPT上訴決定至專利法庭的率呈現15.2%的下降趨勢。同時,專利法庭撤銷IPT決定的比例,比起前五年的24.7%2009年大約降至23.6%KIPO認為此歸因於IPT決定的品質提升。

     

    2009年前五年期間,由專利法庭決定上訴至最高法院的機率並無明顯改變。此外,最高法院撤銷專利法庭決定的比例,比起2009年前五年的10.6%2009年大約降至9.7%

     

    根據上述統計,可知IPT決定的可靠性已逐漸增加,且最高法院撤銷專利法庭決定的比例也沒有超過10%左右。基於上述情況,可得出結論為,在韓國,從IPT這個第一個審理階段,當事人處理法庭審訊或IPT行為應有充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