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步性須依法認定(十五) (Federal Circuit 2008-1073)

道法同仁

    進步性須依法認定
    10009月號 道 法 法 訊 (233)

    DEEP & FAR

     

     

    進步性須依法認定(十五)

    (Federal Circuit 2008-1073)

     

    陳榮福 專利代理人

    ‧中國醫藥學院藥學系學士

    ‧日本福岡大學生藥學所碩士

    ‧陽明大學醫學藥理所博士

     

     

    我們同意Cordis之意見,一般熟悉該項技藝人士將有誘因,於結合Wolff 3B與圖4之實施例而獲致一帶有二塗層之金屬支架。將一習知技術專利所揭示之二相鄰實施例加以結合,根本無須創造力。如Cordis之圖所顯示部分以及Wolff之說明書所描述,該圖描述一帶有塗藥型聚合物塗層之金屬支架,14則代表塗層。[1]於專利圖3B,直接地放置於圖4之下方,顯示一個塗藥型之聚合物支架,亦以數字14代表,以「第二層聚合物15」加以塗層。[2]一般熟悉該項技藝人士將被激發以第二層聚合物加以塗層圖4之金屬支架,而包括帶有藥物之聚合物該層14,如同於圖3B所描述之層15,其係實質上無藥物釋出之材料。如同於圖3B支架係受惠於雙層,其一含藥物且另一則限制該藥物之擴散,導致圖4之支架同樣地承襲著該雙塗層之優點。一金屬支架以一塗藥型聚合物加以塗層以及一無藥物釋出聚合物之第二層,如圖3B4所顯示,係構成請求項第8項。

    我們也同意Cordis關於非顯而易知之薄弱次要考慮,係無法克服Wolff,做成’536專利請求項第8項顯而易見之強烈表面釋明。即使Medtronic擁有Wolff之專利與其他二個習知技術之專利(此係Cordis所依靠且並未開發塗藥型支架)Cordis提出係出於難以發現一適當藥物之證據,而非無法設計一包含藥物底層並與無藥物頂層之結合。

      



    [1]. See Wolff col.6 ll.59–62.

    [2]. Id. at col.9 ll.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