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專利局擴大委員會就軟體專利之提交
100年08月號 道 法 法 訊 (232)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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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局擴大委員會就軟體專利之提交 |
高志維 專利工程師 .交通大學電機工程學士 .美國雪城大學電機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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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外之意 因為該提交引起一些關鍵性問題,其可能潛在性地影響大量專利申請案,在該歐洲專利局﹙EPO﹚之前的電腦實施發明(CII)申請案之審查可能須要被暫緩而等候擴大委員會決定的結果﹙這也許需要些時間去作成﹚為具有可能性的。該歐洲專利局並尚未給出關於該暫緩是否或何時會發生的徵兆。目前,該提交本身並沒有改變歐洲專利局的作法,且由於擴大委員會必須首先決定是否有上訴技術委員會決定的一個分歧性,其甚至無法確定是否該提交將被擴大委員會裁定為可接受的。 G03/08之提交不被允許-軟體發明也許仍然可被賦與專利 近幾年來,被軟體專利的狀態影響的申請人、執業者及第三方皆一致要求與希望在軟體之可專利性的議題上,能有上訴擴大委員會之指引。一些人期望限制性的作法,另一些人則要更自由性的方法。其結果為,情況以現狀為準。在去年五月12日發行之一第55頁的決議中,上訴擴大委員會認定歐洲專利局主席的一份提交為不被許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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