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專利局擴大委員會就軟體專利之提交
100年07月號 道 法 法 訊 (231)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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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局擴大委員會就軟體專利之提交 |
高志維 專利工程師 .交通大學電機工程學士 .美國雪城大學電機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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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隨後被該歐洲專利局主席與歐洲專利局上訴技術委員會所駁回。自從那時開始,英國法院已經重新審視關於電腦實施的發明(CIIs)之可專利性的該些問題。最近一項法院上訴之判決(Symbian)案已強調英國專利局之一作法應該實質上與該歐洲專利局符合。 提交 根據該主席,該歐洲專利局上訴技術上訴委員會的分歧判決已造成不確定性,以及該提交須要使「此領域之判例法的和諧進展」成為可能。該提交尋求於如何適用在歐洲專利公約52(2)與(3)條款下複數除外規定之指引,並希望此舉動將致使關係到可專利性之極限更加明確。該些問題處理該領域可專利性的四個不同觀點,特別是:i)是否電腦程式之詳盡的申請範圍為許可的;ii)是否僅僅對一電腦或一計算機可讀的儲存媒介物作敘述,即能避免該除外規定;iii)是否在實際環境中一實體之一技術效力是被要求的;以及iv)是否電腦程式領域本質上為技術性。總而言之,該些問題顯然為尋求「技術性」該字之一定義之一嘗試,其亦被該歐洲專利局使用以界定可專利性的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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