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是最重要的關鍵: 在商標爭議中有關的日期
100年06月號 道 法 法 訊 (230)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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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是最重要的關鍵: 在商標爭議中有關的日期 |
吳巧玲 法務專員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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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論及商標權的評估,時間—在日期的意義下,是重要關鍵。然而,辨別重要的日期並非總是簡單。兩則近期的判決指出英國法院對於重要日期之於評價商標識別性、非善意及商標保護範圍之方式,並且強調就同樣的問題,歐洲可能正在發展出缺口。 商標保護範圍 商標權授予特定的商品及服務,而侵權人是否就之交易或者僅在構成近似之部分商品或服務交易,可以影響救濟是否被許可。典型地,例如,在相同的商標下,於有使用於相同商品或服務時,救濟將容易獲得,因原告並不需要證明混淆誤認的可能性。 然而,世界並不會持續處於某種狀態,而科技進步不斷地帶來短短幾年前不曾存在過的新商品與新服務。商標保護範圍之意義可以隨著科技擴展與市場而改變嗎?如果可以,那在侵權主張中,什麼才是評價商標保護範圍的相關日期? 上訴法院最近審查了“Reed Executive plc
& Another v. Reed Business Information Ltd. & Others” 案例之這些議題。在這案子中,上訴人公司是擁有50個雜誌品牌包括New Scientist, Farmers
Weekly and Motor Trader的知名大型跨國出版集團“Reed Elsevier”的子公司。上訴人的雜誌定期刊載工作廣告,有些直接由雇主刊登,其他則由人力仲介。工作廣告足以證明在1999年Reed Elsevier是流行的,Reed Elsevier於彼時開始投入專門的“工作搜索者”網站(totaljobs.com),並於網站中標出包含REED BUSINESS
INFORMATION 及
REED ELSEVIER文字的品牌。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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