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範圍之撰寫(六十八)
100年04月號 道 法 法 訊 (228)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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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利範圍之撰寫(六十八) |
蔡馭理 專利師 ‧臺灣大學電機學士 ‧臺灣大學電機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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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VI 電子電路申請專利範圍(Electrical Ciruit
Claims, Bryan W. 範例四中所示之簡單的基本無線電接收器(晶體收信機)申請專利範圍如下: 3B. 一無線電接收器,其包含: 一射頻變壓器,其具有一主要線圈及一次要線圈,該主要線圈係連接於一外部天線及接地端之間以接收自他方傳來的射頻信號; 一可變電容跨接於該次要線圈以形成一調諧L-C電路以拒斥除該電路所調諧之該特定射頻訊號以外的所有訊號; 裝置連接於該調諧L-C電路以整流該特定射頻訊號; 換能裝置,與該整流裝置串接,用以合載預先調變過的可收聽聲頻信號至該射頻信號上;以及 一電容,與該換能器並聯連接,以防止該受整流射頻信號中之a.c.成分通過其上。 此申請專利範圍更進一步說明元件的選擇,廣泛("換能器")或狹窄("一電容"),以及將各接該元件結構("連接於該調諧L-C電路")及功能地("以整流該")連接在一起,以達成前言中所述之工作。
摘要: 電子電路申請專利範圍遵循與機械申請專利範圍相同的規則。申請專利範圍的元件可以是電子元件,或部分電子元件,部分機械元件。過去手段子句被頻繁的使用。對於較寬廣的申請專利範圍,將焦點放在組合之上,當作它可能會被販售。元件間的連接和合作可係電子的、電磁的、光電的、機械的、或任何混合。小心圖示中的方塊圖,並注意說明書中的不充分描述-技術領域中熟習之人士必須知道如何建構每一區塊,而無需足智多謀且無須過度的實驗。針對方塊圖的說明書支持(參見第18節),手段型子句,參見In re Scarbrough,以及來日第44節所述的電腦程式案例。 至於機械申請專利範圍,在廣泛的申請專利範圍中引述最少量將在組合物中工作的元件,且只要習用技術允許,儘可能將每一元件及必要連接廣泛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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