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O所考慮的PPH(專利審查高速公路) 是通往天堂的高速公路還是無處藏身?
100年3月號 道 法 法 訊 (227)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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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所考慮的PPH(專利審查高速公路) 是通往天堂的高速公路還是無處藏身? |
蔡頌瑾
專利一組副主任 ‧交通大學生物科技系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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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曾提及EPO已經開辦其與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聯合的「專利審查高速公路」試驗性計畫。EPO局長說兩當局正在「清洗彼此的髒衣物」。這聽起來像是工作的不必要重複,但有可能其意謂著兩專利局中無一者對自另一專利局洗出來的衣物之品質感到滿意?換句話說,我們是正在進入EPO將對美國申請專利範圍在歐洲的核准「蓋橡皮圖章(rubber stamp)」的美好新世界?還是EPO將樂意看見試驗的失敗,以證明在不同的專利局中獨立審查係為正當的? 受限的資格 目前為止,該EPO試驗並未對非已進入歐盟地區階段之前PCT申請案開放。此舉顯著地削減符合資格之申請案的總量。我們預見在不久的將來其將被擴大,正如在其他專利局之間已被擴大的其他雙邊PPHs者。 狹窄的窗口 對一特定的申請案而言,有機會進入PPH的窗口可能相當狹窄。該申請案必須不是新到使美國審查程序尚未達到圓滿的結論,也不是舊到使得在EPO的審查已經開始。我們對客戶的建議為當他們接到USPTO的核准通知時,他們應確認EP專利申請案的審查程序狀態(此事可網路確認或可交給代理人確認)。假如在EPO的審查尚未開始,此窗口將開啟,且PPH應被視為一選擇權。當EPO審查委員發出審查報告時,此窗口即關閉。 非橡皮圖章 假如試驗計畫的結果為介於對US核准案「蓋橡皮圖章」和該試驗完全失敗的兩極端之間,也不用感到驚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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