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玩「大發明小專利」的遊戲了

道法同仁

    作者:吳冠賜

    別再玩「大發明小專利」的遊戲了

    一、大發明小專利

    大發明小專利就是一個大發明本應申請一個合理專利權範圍,但卻只申請一個非常小範圍之專利權。大發明小專利在專利公報上隨處可見,其最大之特徵就是申請專利範圍之文字敘述特別長,刻意的敘述一大堆文字自我設限。

    事實上,申請專利範圍之文字敘述越詳細,其專利權範圍越小。大發明小專利之最大好處就是容易獲准專利,因為其申請專利範圍小到審查委員也懶得討價還價,所以連函修也不必就准予專利,更何況其專利權小到根本無法抓到任何仿冒者,縱使誤准也不會有任何人受不利影響,所以審查委員也就很放心而「慷慨」地准予專利。

    二、大發明小專利之形成原因

    發明人委託專利代理人之時除了價格問題之外,通常都會交代希望能「快」「准」。而專利代理人因為太競爭只能收取非常微薄之服務費,又要滿足發明人「快」「准」之要求,於是只好走捷徑,專利說明書完全照抄發明人所提供之資料,而申請專利範圍則刻意的 (或有時功力太差時則為無知的) 寫得非常小。

    反正發明人也看不懂不會責怪,而審查委員看到申請專利範圍非常小也樂得「快」「准」了事,於是代理人輕鬆作業卻因代理案件「快」「准」而博得發明人信賴與讚賞。大家一團和氣,皆大歡喜,日久也形成風氣,發明人要求快准,審查委員要求申請專利範圍必須很小,專利代理人也認為申請專利範圍應盡量縮小,大家一起玩大發明小專利的遊戲。

    三、大發明小專利的悲哀

    大發明小專利如果是發明人心甘情願的,那當然無可厚非。惟十個發明人也許有九個根本不知道其嘔心泣血的大發明,居然被撰寫成一個只能取得非常小範圍專利權的專利說明書,其取得之專利權有時候小到連其應得專利權的百分之一都不到。

    大家都知道專利權就是智慧財產權,就跟金錢、珠寶、汽車與洋房一樣都具有財產價值,讓專利權變得很小就是讓財產變得很少。有哪一個發明人會希望自己的發明品所取得的專利,只是一個小到幾乎沒有任何價值的空包彈專利權。

    四、給發明人的建議

    千萬別以為申請專利跟辦理戶籍登記一樣,讓誰來代理都可以。事實上,專利說明書的撰寫是一門非常高深的學問,發明是否能夠獲准專利,發明是否取得其應得之專利權,均與專利說明書的撰寫技巧有不可分的密切關係。

    發明人一定要找一位誠信而功力深厚的專利代理人撰寫專利說明書,別再玩大發明小專利的遊戲了。(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