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抗仿冒品戰爭中的新武器— 修訂簡化程序開始生效
100年2月號 道 法 法 訊 (226)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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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抗仿冒品戰爭中的新武器— 修訂簡化程序開始生效 (出自WALKER MORRIS) |
張煜偉
專利工程師 ‧中央大學電機學系 ‧中央大學電機研究所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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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邊境阻擋侵權物品 任何用於抑制侵權物品(無論是假冒,或盜版)策略的任何一個關鍵組成部分是與海關密切聯繫,使他們被阻擋在邊境。然而,這在實務上並非總是那麼簡單。你怎麼知道何時何地物品到達和海關如何警知這可能是侵權貨物?這些問題因為物品輕易可以在歐盟中流動而加劇。 幾年來,整個歐盟的海關法規已經統一,有一個已備妥的系統,藉此擁有智慧財產者可以向歐盟海關機構註冊一個「監視事件」,該等機構包括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而該稅務及海關總署將據此通知智慧財產擁有者有侵權嫌疑的物品的到來。海關法規1383/2003 (簡稱CGR) 允許快速和有效的簡化程序,來銷毀侵權物品,但以智慧財產擁有者在指定時間內已釋明該些物品確實是侵犯版權,並已要求該稅務及海關總署查扣與銷毀貨物為限。但是,該過程只適用於該些物品的收貨人或進口商不反對銷毀的狀況下。 彭布魯克判決 不幸的是,隨著稅務及海關總署v彭布魯克企業有限公司的判決後, 這種簡化程序的運作,已經陷入了一片混亂後。 [1] 彭布魯克的影響是,該稅務及海關總署無法再執行既定的程序,因為法院已認為這並不符合CGR。這項判決引起稅務及海關總署要求智慧財產擁有者公開每一狀況下的程序,並在貨物可以被扣押和銷毀之前尋求法院命令,除非接收到了物品的收貨人或進口商的同意(一個不太可能發生的結果)。因此,這項簡化程序被擱置無效且幾乎奄奄一息,因為由於稅務及海關總署回應法院的裁決,所呈現在智慧財產擁有者面前的困難與費用。 幸運的是,經過廣泛的遊說,立法已被提出以解決該問題,而於2010年3月10日,侵犯智慧財產權的物品海關(修訂)條例2010年 (條例) 生效以期修訂該簡化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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